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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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全面推进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工作,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,经研究,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相关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明确总体工作目标,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
按照“分步实施、有序推进、重点突破、全面提升”的总体思路,到2024年底前,力争实现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工作覆盖率100%,群众满意度达到90%以上。具体分三个阶段推进:一是2024年6月底前,全面完成底数摸排和问题梳理,建立工作台账,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;二是2024年9月底前,出台配套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,启动试点示范项目,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;三是2024年12月底前,完成年度考核验收,总结评估成效,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工作。同时,要求各相关单位在2025年6月底前,确保核心指标达标率不低于95%,力争同比增长20%以上。通过量化指标倒逼责任落实,以时间节点强化过程管控,坚决杜绝“纸上谈兵”“数字造假”等形式主义问题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,确保目标可量化、措施可操作、成效可检验。
二、细化具体实施步骤,扎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
一是立即启动摸底排查工作,2024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相关单位和环节的全面梳理,建立“一单位一档案”“一问题一对策”的管理机制。二是2024年9月底前,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,制定出台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工作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,明确工作流程、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。三是同步开展试点示范,选择基础较好的3-5个地区或单位先行先试,2024年10月底前形成阶段性经验报告。四是2024年底前,全面推开各项工作,确保所有任务按计划节点落实到位。五是2025年6月底前,组织开展中期评估,针对薄弱环节进行补短板、强弱项。六是2025年12月底前,进行总结验收,形成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实践经验。每个阶段结束后,都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,作为督查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三、完善监督考核机制,确保工作落地见效
建立健全“日常督查、季度通报、半年评估、年度考核”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调度,每季度发布工作简报,对排名靠后的地区进行预警提示。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,将各项核心指标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,完成情况与评优评先、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。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,每年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,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。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行为,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,绝不姑息迁就。建立问题整改台账,实行销号管理,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,对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程序。同时,畅通群众监督渠道,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
四、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,确保工作平稳有序
坚持底线思维,增强忧患意识,建立健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工作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。2024年8月底前,完成风险评估报告编制,梳理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点,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。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确保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响应、第一时间处置。完善信息报告制度,对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信息,必须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,严禁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。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,2024年10月底前至少组织一次市级层面的综合演练,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。同时,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,对可能引发负面舆论的事件提前研判、主动发声,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。对于因工作失职导致严重后果的,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。
五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,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
建立由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部门牵头,发改、财政、人社、审计、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。2024年7月底前,召开第一次部门联席会议,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,签订合作备忘录。加强信息共享,依托统一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交换,避免重复填报和多头报送。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问题,由牵头部门召集相关单位联合会商、联合执法、联合督查。同时,推动跨区域协作,建立相邻地区联动机制,协同解决边界性、区域性难题。鼓励高校、科研机构、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,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。通过部门协同、上下联动、社会参与,打破“信息孤岛”和“部门壁垒”,形成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、无缝对接的工作网络。
以上通知,请遵照执行。
教育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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